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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招商

湾区农谷二期施工图审查服务 招标公告

2025-05-26 193次浏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区农谷二期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湾区农谷二期施工图审查服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及规模:湾区农谷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17号路北侧、二涌北路西侧,总用地面积3597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104平方米,湾区农谷二期用地面积2016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1598平方米,综合计容建筑面积约68208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19548平方米,二期(本期)建筑面积约72050平方米,二期计容建筑面积约50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16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4层,科研主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28567平方米,科研副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2505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747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最大高度超过50米(≤60米),连廊单跨跨度约36米,项目综合容积率≤2.0,项目综合建筑密度≤50%,项目综合绿地率≥15%。二期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及文化设施主楼、科研及文化设施副楼、科研架空连廊、地下室及周边配套等。项目总投资约 85312.96万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33838.37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招标内容:湾区农谷二期施工图审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合同条款及委托人要求):

1)按《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2)根据施工图审查的相关规定,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2.5施工图审查服务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完成为止。(具体约定详见合同条款)

2.6最高投标限价: 61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gkmlpt/content/8/8041/post_8041410.html#1090。)

3.6 投标人已提交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5  26 日至 2025 5  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 —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施工图审查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每页都须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 6  17  9  30 分至2025 6  17  10 00 分,递交地点: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2025 6  17  10  00 分,开标地点: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工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dc.gdceg.com/gdsjl)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建工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广州南沙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北路162号

人:何工       

   话: 020-8452938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人:          

       话:020-866735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话: 020-84529380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北路162号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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